2008-3-31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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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huaxia 分类:科技
房地产律师见证房地产买卖
房地产律师提醒:委托书真真假假,“肉头”生意更要当心 笔者近日接到一个案件:一套房屋产权证是卖房人父亲的,卖房人持伪造的委托书到房屋经纪公司要求将该房屋卖掉。经纪公司一看原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现在只卖8200元,为了提高成交量,经纪公司也没有认真核实委托书真假,以最快速度将房屋成交过户,儿子拿到房款,经纪公司赚得21万元。正当经纪公司高兴之余,儿子的父亲找到经纪公司问:“公司怎么将其房屋卖掉了?”经纪公司振振有词地说:“有你的委托书,白纸黑字怎能赖?”父亲一看委托书不是自己签的字,要求经纪公司赔偿,这时经纪公司傻了眼。原来儿子赌球债台高筑,债主天天逼债,无奈将其父亲房屋偷偷卖掉还债。试想,如果当时买卖双方聘请房地产律师,对委托书及合同进行见证,这样的纠纷完全可以避免。同时,还可以避免许多一房多卖,产权证一真一假等违法情况的发生。 房地产律师参与,操作规范了,麻烦减少了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即引进房地产律师参与房地产买卖的全部操作过程,由买卖双方各自聘请律师参与房屋买卖的洽谈、签约、过户等所有环节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其买卖房地产物业,这说明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尤其是国家加大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我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正朝着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房地产律师介入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既是广大老百姓的需要,也是众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需要。 最近笔者了解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已经推出房地产个人贷款必须经房地产律师见证合同的措施。此外,上海有两家著名大型连锁房地产中介机构,也在酝酿房地产交易引进律师参与买卖合同的见证;可见,我国房地产交易引进房地产律师见证制度的条件,正在走向成熟 作者:TBLOG